Tuesday 28 May 2013

我的幸福:衫褲、畫簿畫筆、三台相機和一台電腦

嘗試每次旅行三個月,回港四個月,再旅行三個月,再回來,然後又將再旅行。旅行三個月通常是找朋友痴飲痴住,省吃檢用不用花很多錢。
我發現我需要的只是幾套衫褲、畫簿畫筆、三台相機和一台電腦(電腦是朋友借給我的)。想起那天半夜在風雪中到達朋友的家,一只背包的機器很重很重,走路小心,不然全部家當就完蛋了。
(然而香港還是我最喜歡的地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