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16 February 2012

J

感冒了,昨天晚飯後8時睡到今朝10時,馬拉松式的睡眠時間,相信很多要上班的人也很羨慕,不過最好不要患上感冒。

上周末與 J 見面,心情愉快。往年也是差不多這個時間與他見面。

我:M 說你是全港最著名的 street photographer,而你將會辦大型的攝影展。
J:M 真的那樣說?不要緊,哈哈,人們總喜歡誇大地講一些事情。關於攝影展,上年我在西班牙搞了一個小型的展覽,但一切也是 F 的學生打點的,我並沒有作過甚麼。我不喜歡搞展覽,因為我覺得在街上拍照,那些照片被叫作"Art"是不恰當的。最近也有人找我商談搞展覽的事情,但我不太感興趣。
我:我也記得你說過不想搞展覽,因為你覺得拍街上的人和物,是屬那個地方的,你不想把那些屬於人們的東西鑲在框架裡,放在潔淨高級的gallery裡展示,因為相片裡的「東西」並不屬於gallery,而是屬於街道的。
J:對呀,放在gallery裡實會變得很虛假,而那些找我搞展覽的人常常把我抬舉得很重要,又以"art"的語言為相片寫文字,我覺得不太舒服。對我來說,相片就是相片,不是art,我只是很喜歡拍照的一個人罷了。而且我在沒有問過照片中的人就去展示那些照片,好像不太好。

關於「沒有問過照片中的人就去展示照片」是好是壞暫且不理,我覺得放在網上展示可能和辦展覽的性質不同,但也是在「沒有問過照片中的人就去展示照片」的,不同的在於,攝影師和被攝者同樣是佚名的,沒有誰走出來代表誰,但「展示」的意途是一致的。

我:我未到過這裡。
J:我很愛這兒,我常常來。這裡有些天台屋,在半年前還充滿著生活的氣息,很多人在那裡生活。大約半年前的一天,待人們外出了,好像是政府忽然派人來,把所有東西都打爛,然後住在那兒的人也被迫離開了。
我:那是沒辦法的,因為是那些都是非法僭建的天台屋吧。
J:唉,政府只喜歡把地方毁掉。
我:我曾在cyber port工作,我討厭cyber port那地方,完全不是香港,太虛假了。
J:我也去過那裡,亦完全不喜歡。




J 告訴我,他最近也有拍一些吸毒者和黑道中人。他曾說過他覺得吸毒的人是社會上一些很「特別」的人,因為他們有「特別的」需要才吸毒。他關注他們,買東西給他們保暖、吃的、喝的,跟他們「熟落」了,他們更在他面前吸毒,也隨意地讓他拍照。

J 講完後,我腦裡閃現電影 Cold Blood《冷血自傳》,我不是想說 J 像 Truman Capote 那樣冷血,或者是我質疑 J 對別人的善心(我不是否應 J 是單純地為路宿街頭的貧苦者提供溫飽)。我只是忽然驚覺,我們面對「有趣的題材」時的本能反應:好奇心讓你忍不住去紀錄,無論用相機或文字。

但與此同時,極難讓觀者理清紀錄者是為行善,或是為了取材而對窮人送暖。

想起 Susan Sontag 在《攝影論》(On Photography) 提到
「攝影行為經常毫不保留的(至少是默許的)鼓勵一切正在進行的事,繼續發生。我們之所以拍照,是對事情的本來相狀感興趣,對一直保持不變的狀態牢獄(status quo)感興趣(最起碼在想要拍一張「好」照片這段時間如此),是與一切能使某一主題顯得有趣或值得拍照的東西共謀──這種有趣甚至包含另一個人的痛苦或不幸。」

不過,可能是我想得太多罷了,因為一個人對某事物特別喜歡或感興趣,自然會去關注,續而進行收集或紀錄,是自然不過的事情,像集郵。

這刻,我由原本很想報讀 fine art,變成了想讀攝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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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 reply:

that's cool :)

i sometime think my photos are a fiction really, not always so 'real', and not 'documentary', just a personal reaction to what I see on the streets.

i like people to see my pics but not in a commercial art gallery. The exhibition in Barcelona was in a public gallery so anyone could go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