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沛理:蘋果軟銷反智的野蠻
《蘋果》讓讀者夠膽挑戰權勢,但又日復一日削弱他們獨立思考、明辨是非的能力。
幾個星期之前,《蘋果日報》港聞版有一則交通意外的報道,標題是《女煙民捱撞捲電車底危殆》。單看這篇報道,讀者沒有可能知道,甚至無法想像,這個最終不治的交通意外受害者,寫得一手足以令政府高官和大學教授汗顏的漂亮英文,也是個侍母至孝的女兒。她交朋結友,從不以成敗論英雄,很多失意、失業和失敗的人都得到了她的友誼。她對飲食很有心得,自己卻患上厭食症。這一切,我知道,因為這個給《蘋果日報》「定義」為女煙民的人,是我認識了二十五年的老朋友,大家的一切對彼此皆不陌生。
為什麼要將一個被電車撞倒後捲入車底,再遭輾過重傷的受害者稱為「女煙民」;並暗示「由於現場遺下香煙和(打) 火機」,受害人可能「只顧吸煙,沒留意轉燈衝出路面肇禍」?原因大概是:在這個「要用最少時間知道最多事情」的資訊爆炸的社會,《蘋果日報》以為只要亂貼標籤、製造刻板形象、附和社會偏見,以及將揣測裝扮成推理,就可以令複雜的人和事立刻變得明辨可懂(instantly comprehensible)。本來大眾傳媒有責任同時扮演社會的詮釋者(interpreter)與叩問者(interrogator)的雙重角色,既要向受眾解釋社會發生的事情,又要指出問題的所在和提出質問。
可是,《蘋果日報》所做的,卻是將報道的對象一味面譜化,把一個飛來橫禍、遭到大不幸的人的僅有尊嚴都要奪去。這是一種文明的野蠻,用德國法蘭克福學派學者阿多諾(Theodor Adorno)的話說,《蘋果日報》這種否定人的基本價值和個體性(individuality)的報道手法,是把「啟蒙的可能」變成了「野蠻化的可能」。
《蘋果》是一份徹頭徹尾為普通人辦的報紙(a newspaper for the common man),它一開始就選擇了站在老百姓和小市民的一邊,但同時它又明目張膽、幾乎不能自制地貶低這些老百姓和小市民,假設他們都是愚蠢、勢利、拜金主義、自私的、膚淺和貪婪;並根據這些假設制定報紙的編輯方向和內容組合,以及界定新聞的和報道的角度。結果,《蘋果》一方面恭維讀者,將他們的人民力量釋放出來,使他們夠膽挑戰權勢和向政府說「不」﹔另一方面卻傲慢地對待它的讀者,侮辱他們的智慧,「軟銷」反智,日復一日地削弱讀者獨立思考、明辨是非的能力。
我們不會天真到期望《蘋果》像《讀者文摘》一類刊物那樣「激人以道德」(move one to virtue)。只是倘若《蘋果》仍舊忠於其辦報理想,那麼它就算不可能完全揚棄那一套譁眾取寵的蒙昧主義,也要好好將報紙越來越強烈的反智傾向撥亂反正。
它對消費主義的擁抱(永遠都在提醒和幫助讀者做精明的消費者,卻從沒反省消費行為本身的意義),其實是在引誘讀者做「消費的癮君子」(consumption addict)——你越拼命擁有,就越覺得匱乏,最終變成無法自拔的消費狂。還有的就是那些「狗仔隊」偷拍的所謂娛樂新聞,它將讀者變瞥伯 (peeping Toms),是對讀者的矮化而非抬舉。
人才跟著金錢走,是資本主義的定律。給稿費從不吝嗇的《蘋果日報》名家如雲,還有善寫「美文」的社長董橋長駐候教。然而這種「裝飾性」(decorative)的思想性和文藝氣息改變不了報章的本質。
星期日《蘋果日報》的《蘋果樹下》辦得越有書卷味,越有批判性,便越給人一種罪人在星期天去禮拜堂做告解的感覺。我想到的是法國犬儒哲學家帕斯卡(Pascal)嘲諷教徒自欺欺人的一段話﹕「愚弄你自己,領取聖水,接受洗禮,向神父懺悔,然後一切都會有美滿的結果。」
《蘋果日報》要不再精神分裂下去,就必須把握住「人」這個中心問題,而不是在它的附近打轉。對於《蘋果日報》日後的發展,最大的關鍵在於它把「人」看成什麼﹕ 是愚民、笨伯、消費者、經濟人,還是一個公民社會的成員、一個雙肩承擔得起民主政治責任,也因此是應該得到民主的群體(a people deserving democracy)。《蘋果日報》常自詡為香港人的報紙,問題是香港人在《蘋果日報》的眼中到底是什麼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