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 10 February 2012
執塵
買了新的scanner,舊的三合一scanner用了三年,當時買三千完左右,壞了,也算功德完滿。新的scanner V700 是 A 介紹我買的,深夜第一次使用,把我替 R 拍的polaroid scan得很大,然後為相片執了一個晚上的塵。
最近常常想如何拍好一張相片,回看自己的相片,總是覺得自己沒天份,只能以努力去補救。之前寫過「把珍惜扔掉」,現在卻不是扔掉舊的,而是要重整作品。
一些作品的做法,是關於日常生活的,通常是較隨機的,只要不斷地做,在其中選出優秀的就可以了。另一些作品,側有一個較詳細的計劃,例如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拍攝,或者是一些精心的佈局等等。
關於作品的點子,有些不是我原創的,有些已忘記是從那裡看過後「偷來」的,或者是因為感到別人那樣做很有趣,也想試著學做,於是就打算去視覺化(visiaulize)它們。最近 F 說我這種粗枝大葉的想法對某些人來說是不好的,因為那些原創點子不是我的,除非我不是「明抄」或「偷走」,也是自己想到的,然後自自然然在完成作品後發現原來別人也有這種想法,或者與別人有相同的作品出現,那就ok啦,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吧。不過,如果不是偶然而是「明偷」的,就不太好啦,而且如果是偷朋友的點子就更不好。
事實上我一直也沒有在意 F 說的那些事情,可能因為我在設計工作上抄襲/抄考/參考的情況或多或少都會發生,而有時看了別人的作品後,亦難以抹去一些喜歡並想效法的手法,但總括而言,有「抄」的成份存在於作品中,不外乎是因為自己懶惰和技窮。
反覆思量,要如何創造。
昨天與 J 和 C 又再談創作問題,最後我決定了,不理是不是別人的點子又好,作品背後有沒有意念或理念之類,總之是我想做的,便做了再算,反正作品不一定要發表,而是為了自己而做。
然後在創作之前,我全心全意地把相片的塵執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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